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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大聯盟確定不必舉辦薪資仲裁庭,也是這個制度自1974年實行以來首度出現。
金鶯與救援投手歐戴 (Darren O'Day)今天完成兩年580萬美元合約,成為最後一位具備仲裁資格且完成合約的球員。金鶯在之前分別與六位具仲裁資格的球員簽下一年合約。
在美國時間今年元月15日申請具備薪資仲裁資格的球員共有133人,如今已全部簽定合約,不必再走上仲裁庭,也締造了新紀錄。
薪資仲裁制度於1974年開始實施,但在1976年與1977年因制定自由球員制度,薪資仲裁暫時停止。過去出現單年最少仲裁紀錄是三件,分別出現在2005年、2009年與2011年,最多仲裁紀錄是1986年的35件,球團獲得戰績為占上風的20勝15敗。
近年來不少球團在年輕球員取得仲裁之前,就提前簽下複數年合約,造成仲裁數量減少,去年共有七人走上仲裁庭,結果球團贏了五場。
王建民也曾在2008年與洋基走進仲裁庭,結果三位仲裁官判決洋基獲勝,王建民的薪水確定為400萬美元,而不是自己要求的460萬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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